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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7年学校公派出国留学的通知
2016-03-11 16:46   审核人:

各学院及有关单位:

2017年学校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现已开始,具体申报条件及申请材料参照晋师校字[2010]11号《山西师范大学公派留学项目规定》(见附件)。今年申报工作继续执行以下政策:  

1.生活费按照《财政部、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》(财教[2010]286号)所规定的标准执行,最高执行二类地区标准,同时归国后生活费的核销将严格按境外天数计算;  

2.所有学校公派出国教师均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(WSK)并达到学校规定分数。2016年上半年考试信息请查看“山西大学—外国语学院—考试中心”的通知。  

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做好选派推荐工作,拟申报人员从外事处网页下载《山西师范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表》,并于3月21日前将《申请表》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及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报送外事处办公室(田家炳三层西)。  

联系电话:2051084  

联系 人:郭老师  

外 事 处  

2016年3月11  

附件【公派留学项目规定.pdf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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