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鼓励优秀学生出国(境)交流、学习,培养出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素质人才,我校自2017年11月6日起开始实施《山西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出国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》。
该办法秉承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的原则,鼓励学生积极申报。办法详细规定了资助办法、申请条件、申请程序以及派出管理等各项实施细则,自实施以来,赋予了广大学子更多出国(境)交流学习的机会,卓有成效地促进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。
为进一步落实该项办法,鼓励更多优秀学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,推进我校人才培养的国际化进程,学校研究决定,自2017年11月6日该办法实施以来,已经自费出国但尚未获得资助的;或2018-2019年有出国意向的本科生、研究生可于5月18日之前向外事处提出申请,获取资助。具体申请办法详见山西师范大学外事处官网《山西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出国交流学习资助与管理办法》实施细则。
外事处
2018年5月10日